新冠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控期间食材(生活物资)校门口交接转运规定
发布人:张成东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29

新冠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控期间食材(生活物资)校门口交接转运规定

 

为保障校园封闭管控期间学院食材(生活物资)正常供应,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生活物资正常供应,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现对食材、生活物资校园内转运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食材、生活物资配送人员要求

配送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两码(必须为绿码),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主动向学院门卫人员出示并接受检查。

责任人:食材、生活物资供应商,配送人员

二、食材、物资配送

1.配送车辆符合食材、生活物资配送卫生等相关要求,装货前需要进行消杀。

2.食材、生活物资装车前应进行喷洒消杀。

3.食材、生活物资配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由配送人员卸货在学院大门口外。卸车后按照食堂、超市等订货清单分区堆放并标明收货单位,按照货品性质码放整齐,上轻下重、包装物和散装物分类堆放等,防止因货物积压造成损坏。

责任人:食材、生活物资供应商,配送人员

三、食材、生活物资消杀

1.送货车辆到达校门外指定地点、货物卸车时要对车辆、货物进行消杀,由学院门卫穿着隔离服,佩戴面罩、防护手套等,按照消杀方法和程序执行。

2.消杀方法

(1)车辆消杀:使用含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用喷壶或喷雾器喷洒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使用75%酒精,用酒精喷壶喷洒消毒。

(2)食材和生活物资消杀:使用75%酒精,用酒精喷壶喷洒消毒。

(3)人员消毒:使用75%酒精,用酒精喷壶对手部喷洒消毒,或用免洗洗手液搓洗手部。

3.消杀程序

(1)车辆消杀:按照消杀方法对车辆所有轮胎进行喷洒消毒,必要时进行全车喷洒消杀。

(2)食材和生活物资消杀:对于预包装货物,用酒精喷壶对包装箱(袋)外部进行喷洒消毒;对于散装货物,进行直接喷洒消毒。

4.消杀完成后,配送人员将送货清单留置于传达室或交至门卫人员,门卫人员监督配送人员与车辆暂时远离货物,保持至少2米间距。

责任人:门卫人员

5.消杀监督

送货人在抵达学院大门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人员通知食堂(或超市)负责人,并一同到达校门口接货、验收,同时监督货物消杀。消杀时,采购人员在校门内部对消杀过程进行监督。

责任人:苏涛、张彦(云龙校区);丁信生、丁威(贾汪校区)

四、食材、生活物资点验、交接

1.点验。消杀结束后,由采购员、食堂(超市)负责人共同按照订货单、配送单,对配送货物种类、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立即告知供货商进行退换货,数量不足的,通知供货商补齐。

2.交接。点验无误后,或联系供货商退换货、补足短缺后,点验人员告知配送人员可以返回,完成交接。

3.点验时点验人员与配送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严禁近距离接触,禁止当面交接任何物品。

责任人:苏涛、张彦、各食堂负责人(云龙校区);丁信生、丁威、各食堂负责人(贾汪校区)

五、食材、生活物资转运

1.食材、生活物资原则上要求放置1小时后(有时间要求的生鲜货物除外),再由校内食堂、超市人员转运,门卫人员把关。

2.食材、生活物资转运时在放入校内转运车辆时,散装货物由门卫人员对底部消杀;预包装货物在转运时翻转装车消杀。

3.完成消杀流程后,食堂转运人员将货物用车辆运到食堂,按照食堂入库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人:各食堂(超市)负责人、转运人员、门卫人员

六、保卫处有相关规定的,遵从保卫处规定。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

 

 

 

 

 

 

 

 

 

 

 

 

 

校园封闭管控期间食材(生活物资)校门口交接转运记录

 

接货单位

 

接货时间

 

货物种类

 

供货商

 

消毒情况

消毒方法与程序

 

消毒人

 

监督人

 

点验情况

数量是否符合及处理意见

 

点验人签字:

 

质量是否合格及处理意见

 

转运人

 

转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