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院〔2022〕7号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和加强
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食堂工作,促进学生食堂公益性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发函[2021]12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守为师生服务初心使命,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抓好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学生食堂的公益性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水平,为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学生食堂建设
(一)合理规划建设学生食堂。学校根据在校生规模和食堂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学生食堂建设和改造。食堂选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消防管理等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学校合理规划、积极加大投入,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后勤服务中心和食堂管理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对食堂加强出入库、烹饪、备餐、留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监控。
(二)全面推进绿色学生食堂建设。后勤服务中心和餐饮管理部门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学校创建要求落实到学生食堂建设、改建、改造中。学校和各食堂经营主体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全面落实节能环保要求,改进工艺流程,全面推广应用高效能灶具、节能节水设备,完善从食品加工到成品销售的全链条节约管理,各食堂积极贯彻落实《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推行大小份、半份、按量收费、拼菜等供餐方式。
(三)强化学生食堂育人功能。后勤服务中心和餐饮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学生食堂管理服务转型升级,重视餐饮文化,倡导健康饮食,践行“光盘行动”,发挥学生食堂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基本伙供应品种和数量,适当增加“一元菜”和中低价位饭菜花色品种,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的基本就餐需求。学生食堂环境建设及装修改造,要突显环境育人功能,倡导朴素朴实。
四、认真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要求
(一)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保障措施。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对各食堂经营主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经营主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公益性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膳食委、学生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和监督。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将按要求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所有学生食堂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学校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切实规范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合理确定两校区自营食堂(含委托运营,下同)和承包经营食堂的比例和实施时间,确保食堂经营面积和供餐能力充分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自营食堂坚持零利润经营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合理确定伙食价格;年度结余一般不超过营业额的5%,优先用于弥补往年亏损,弥补后仍有盈余的,继续用于食堂建设和运营,不得用于向学校和委托运营单位等进行盈余分配。
承包经营食堂应规范经营,自负盈亏,主动接受学校对食堂原材料、饭菜价格和质量、服务、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将毛利率控制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一般为35%),由餐饮管理部门每学期进行成本核算,确定合理饭菜价格。未经餐饮管理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涨价。学生食堂承包经营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不可破坏食堂整体格局和使用功能。学校鼓励各食堂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适度开设特色风味合作经营窗口,事先报学校餐饮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核定售价。
学校根据学生就餐需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引进社会知名连锁快餐企业,适度开设特色风味承包经营食堂,其经营主体由学校公开招标确定,在同等条件下现学生食堂经营主体可优先中标。
(三)完善学生食堂经费筹措机制。学校要协调多方资源稳定学生食堂投入,通过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途径,筹措学生食堂建设、运行等相关经费(统称学生食堂运营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校财务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食堂运营经费规模,确保满足学校分担学生食堂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足额安排价格平抑基金等经费需求。
五、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一)完善成本分担制度。学生食堂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 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不计入学生食堂运营成本。添置和维修保养学生食堂厨具、餐具、洗消、加工搬运等可移动常用设备的费用,自营食堂从学生食堂运营经费中安排支出,承包经营食堂由承包经营主体自筹、设备归其所有。为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增强服务育人功能,优化学生就餐和食品制作环境,学校鼓励承包经营食堂进行餐厅装饰装潢,由承包经营主体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装饰装潢方案一般在承包经营意向者投标时随标书一起递交,中标后装饰装潢费用打入学校指定账户,根据承包方工程进度进行返还。
学生食堂的原材料、水电气、委托运营费、食堂聘用人员费用等支出,据实纳入伙食成本核算。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和财务部门应规范学生食堂水电气等费用的代收代支管理。水电费由后勤服务中心代为收取,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自营食堂燃气费用由后勤服务中心代为采购;承包经营食堂由后勤服务中心代为开户,由承包经营主体自行采购。学生食堂的经营收入通过校园一卡通或聚合支付平台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各自营食堂单独设置专账,分别对收支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逐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不得虚报收入或虚列成本。
学生食堂集控食材由学校招标采购,其他食材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费用处理参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制度》和《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餐饮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承包经营主体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账务处理,按时足额结算货款等费用,主动接受学校对食堂的财务监控,及时向学校披露食堂逐月收支明细。承包经营食堂的营业收入资金划转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餐饮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要督促食堂管理职能部门和各食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每学期研究部署食堂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燃气和电器安全使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进出食堂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完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生食堂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四)完善人员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学生食堂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选派懂业务、善管理、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学生食堂工作。餐饮管理部门对全体从业人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加强绩效考核,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按规定补助自营学生食堂员工。承包经营主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与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培训记录。新入职员工未经培训禁止上岗。承包经营主体要确保用工合法合规,按时足额发放职工薪酬、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金,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餐饮管理部门督促各学生食堂建立从业人员档案,严格执行健康管理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运行机制
(一)建立可靠平衡的供需机制。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制度》,完善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制度,建立稳定可靠的货源供应基地。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学生食堂要优化食品原料组合,改善伙食结构,合理供应不同价位菜品。学生食堂的大宗食材(集控物资)全部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由学校负责实施招标采购,鼓励食堂直接组团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联合采购(采购前后在餐饮管理部门备案)。在质量和价格相近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和我省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确保完成每年扶贫物资采购任务。
(二)建立合理的价格响应调节机制。完善伙食成本核算机制,餐饮管理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涵盖所有销售品种的成本核算,学校已经承担的费用以及应由承包经营主体承担的费用均不纳入伙食成本核算。完善伙食价格形成机制,每月监测学生食堂粮油肉蛋等食材成本和伙食价格,学生食堂一律明码标价,在保证物价平稳的前提下,所有单品售价每学期至少调整完善一次,确保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同质同量伙食价格。餐饮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每月至少一次,规范伙食定价、调价的程序和成本核算办法,并督促所有学生食堂经营单位执行。餐饮管理部门配合学校财务科学测算学生食堂价格平抑基金补贴标准,共同制定资金归集和使用细则,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所有学生食堂的基本大伙进行补贴。
(三)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学校不得将学生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经营。承包经营和委托运营学生食堂的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和自有经营实体,由学校招标办按照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规定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确定。完善学生食堂准入和监管制度,依法签定合同,明确服务期限、各方责权利和毛利率等,合同期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应由招标办重新招标。建立健全学生食堂退出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终止承包经营或委托运营行为。建立健全对学生食堂的奖惩激励措施。
(四)建立多位一体的监管机制。餐饮管理部门监督各学生食堂加入高校“阳光食堂”监管平台,联合资产管理办公室逐步与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构建优质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调料等生产源头企业向高校的供应链。认真履行采购人职责,加强对食材采购合同的履约监督,防止发生串规供货、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强化成本核算和菜品价格监管,按要求建立学生为主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食堂伙食管委会,定期考评食堂卫生、质量、营养、价格、菜品、服务、环境等,并参与食堂核算管理。食堂要公示证照、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建立健全在线投诉受理和处置机制。建立学生食堂工作问责制,定期逐项检查各项政策、制度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执行每日自检和每月综合检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检查资料,建立检查台账,并切实按照制度规定采取问责措施。自觉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对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联合督查、专项检查等。
七、加强学生食堂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是学生食堂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学生食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绩效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学校党政领导要定期深入学生食堂指导督促管理职能部门强化学生食堂管理,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及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后勤服务中心和餐饮管理部门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做好学生食堂价格监测,落实学生食堂水电气价格政策,依法做好学生食堂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活动,依法依规科学使用学生食堂运营经费,依规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加强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学生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