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小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参考)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市各中小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徐州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徐州市中小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考)。
一、做好学校开学复课前准备
1.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卫生室等部门组成的学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开学工作方案,确保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建立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政府、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落实完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3.全面开展师生健康筛查。开展师生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彻底排查并准确掌握师生及其家人是否离徐及旅居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回徐师生要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全体师生坚持每天自我观察,做好体温监测,学校每天都要对师生健康情况进行登记。筛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应通知暂缓返校并及时就医。
4.加强校园管控。各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做到“五个一”,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监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5.落实防控物资的储备。各校要在开学前按照《关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徐校防组[2020]3号)文件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药品和医用防护物质,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物资入库验收、入库登记和储存的管理。
6.设置隔离室。各校按照《关于做好学校隔离室相关工作的通知》(徐校防组[2020]5号)文件要求设置隔离室。制定隔离室管理制度并在外围应设置警戒线标志。
7.各校按照每40名学生:1的比例配置足量洗手池、水龙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确保满足师生洗手需求。洗手池前要广泛张贴“七步洗手法”宣传标语。
8.全面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宿舍、卫生间、食堂、实验室、幼儿园游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卫生清理和消杀。
9.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加强对《江苏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和相关预案的宣传,确保所有教师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尽量居家,不聚会、不到人员集中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
二、落实开学复课后防控措施
(一)做好校园出入人员管理
1.师生上学(班)出门须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师生放学(下班)途中应规范佩戴口罩,放学回家
在外逗留,不接触外界物品。回家摘掉口罩后马上在流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并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文具、水杯、手机等随身物品。
3.师生进入校园前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若学生体温超过37.3℃,由专人带到学校门口指定隔离区域,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家长带到指定医院就诊,做好随访。
4.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警务室保安要正确配套口罩、手套。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实行错时上下学,小学及幼儿园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5.寄宿制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夜间每个宿舍楼均有值班人员在岗在班,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到场。
(二)落实教学期间防控措施
1.开学返校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收取师生健康登记表,组织人员对师生健康登记表进行核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学校卫生室及时汇总后将相关信息上报。密切关注因病缺课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3.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4.教师上课必须佩戴口罩,与学生保持安全距离;使用随身扩音器等设备,上课前后必须使用75%浓度的医用酒精擦拭设备。
5.师生课间休息多喝水,尽量减少近距离接触,适度运动、避免大量出汗,以防感冒、咳嗽。
6.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宿舍管理。建立由宿舍
长、班长、班主任、年级主任、学生管理部门、应急小组成员组成的快速网络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安排专人开展每日疫情上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三)做好食堂卫生和就餐管理
1.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控,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防控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和有关部门。
2.学校要强化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把食品安全重点环节,抓好持证上岗关、进货关、验收贮存关、加工关、入口关,做好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3.采用分餐进食,尽量分散就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方可脱掉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要洗手。
4.配餐学校采用配餐公司的分餐盒在分散安排学生就餐,拉大就餐位的间距。
5.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7.餐具、厨房用品使用后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四)加强师生健康教育
1.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开学第一课均要宣讲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知识。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室时须佩戴口罩。
3.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
4.养成正确洗手和勤洗手的好习惯,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
(五)做好校园日常清洁消毒
1.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
2.学校专用室场(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室内体育馆等),要求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做好消毒记录。
3.空调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4.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物品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 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清洁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
5.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使用有效氯含量5%的84消毒液时,按消毒液:水为1:100的比例稀释;使用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的消毒粉时,1包消毒粉加4.8升水;使用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的含氯泡腾片时,1-2片泡腾片溶于1升水;75%浓度的乙醇消毒液可以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6.消毒物品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三、出现发热和疫情处理办法
(一)发热处理流程。
1.可能发热的地点及处理。学生家中发热,家长告知班。主任,家长陪同去医院检查;学校门口发现发热学生,应立即引领学生到指定区域,由值班老师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及时联系送医;在校期间出现发热,班长(舍长)及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带到学校隔离室,按相关流程处置。
2.晨午检中,发现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学生,班主任及时上报,校医带到学校隔离室,按相关流程处置。
3.学生带到隔离室后,校医对学生要复测体温和问诊,做好详细记录登记,通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医院接诊,由专车送至医院诊治。
4.学校要对发热学生医院诊治的结果进行密切追踪。排除新冠肺炎的普通发热学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叮嘱学生按时吃药,注意休息。
(二)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处理办法
1.学校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卫生部门,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学校发现 1 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并与相关学生或教职工的家庭配合,做好在家医学观察及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 2 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凡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应报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学校发现 1 例临床诊断病例或 2 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学校发现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确诊(3 例及以上),学校可报请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4.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做出妥善安排。
5.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学校要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秩序,要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师生必须完全痊愈,经医院确定无传染性并出具卫生部门痊愈证明后方可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