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食堂承包经营规范化管理,规范高校学生食堂的伙食结构及成本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食堂管理与成本核算水平,11月11日上午,张成东书记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带领大家学习了《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两个文件。
会议重点学习社会餐饮企业承办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的准入条件、对社会餐饮企业承办的食堂日常监管具体要求及退出管理。
会议强调,餐饮中心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经营服务全过程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验收全程监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执行及台账建立,食品加工的流程管控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并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基本伙食的饭菜应保证品种多样、高中低档次齐全、营养搭配科学,饭菜应实行明码标价,食品留样制度、餐饮服务人员晨检制度执行,健全食品卫生、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等。强调所有食堂应自觉接受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学校管理部门的监管、抽检,餐饮中心加强对社会餐饮企业承办的食堂在质量、卫生、安全、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评,并根据结果责令相关食堂进行整改。
会上张成东书记要求各部高度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将其列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饭菜明码标价,定期公布伙食原材料价各,公示成本核算。以各种形式与学生保持沟通和信息交流。所有员工要定期体检,持证上岗等。
文/图 丁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