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成东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53

各位党员:

根据《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苏安院党〔2019〕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

1)动员会:暂定2019年3月6日上午9::0,没有特殊情况时间不再变动;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暂定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没有特殊情况时间不再变动;

2. 地点:新疆公寓二楼会议室;

3. 参加人员:支部全体党员组织人:张成东

4. 集中学习

结合总务处、服务公司实际和职能职责,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基础。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支部通过CRP将学习材料进行推送以便于自学使用,各党小组长要及时传达党支部相关要求。

集中学习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9:00

收看视频《孤岛32年》:暂定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

地点新疆公寓二楼会议室

责任人:张成东  展辉

5. 积极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等,党支部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责任人:支委成员

完成时间:3月13日前

6.查摆问题

党支部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责任人:张成东  史经才

完成时间:3月13日前

个人查摆问题材料3月13日下班前上传至张成东CRP邮箱。

7.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支委成员、各党小组长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余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将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上报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责任人:张成东  史经才  隋西凤

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人员:张成东、史经才、隋西凤、相卫东、张平、展辉、丁信生、郑友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对象:所有党员

8.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将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院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人:张成东

9.会议要求:每位党员认真撰写自查材料,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位党员按照相应表格对本支部党员实事求是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党员评议。


                                          总务处党支部

一九年三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