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政副职1
发布人:隋西凤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1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员、关键岗位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以廉政建设促进学院健康持续发展,学院总务处党支部与处领导(服务公司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二、责任内容

1.按照省局党组和学院党委、总务处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结合述职述廉报告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制度。

3.协助书记做好支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党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分管单位(部门)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党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谈心谈话1次;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5.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好廉政表率,正确使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6.根据总务处领导分工,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7.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对支部范围内党风廉政进行执纪监督;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护短,对党员干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三、责任奖惩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省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奖惩措施。

四、责任时效

现任职务期间一年内,职务变动另行签订。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处支部一份,学院纪委存档一份)


总务处党支部书记:



处(服务公司)领导: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