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5   浏览次数:1038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配电室管理人员每月对所属单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