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师生身体健康,搞好饮食卫生安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健康检查,并统一实行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度,所用临时工必须有健康证,由餐饮中心上报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统一、定点采购制度,并加强入库验收措施,防止变质、有害的原料、食品流入学校。对大米、面粉、食盐、油类、肉类由餐饮中心统一购买、并留有采购和库存记录。
3.食品存放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必须由专人管理,外人不得进入食品贮存间。
4.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要严格按照规程办事,防止交叉污染,从源头上控制食物污染、变质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5.餐具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做到三餐三查并有检查记录。
6.做好投毒及其它恶性事故的防范工作,禁止任何闲杂人员进入食堂区域。
7.禁止出售过期或劣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