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及时有序,高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在影响,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学生有异常时,班主任应立即上前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务室接受治疗。学生到医务室应有教师或学生陪同。
2、若医务室暂时无人,教师应将学生带到候诊室等候,并立即寻找校医。
3、若有学生出现严重情况,教师应与学校行政联系,同时立即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若情况严重不宜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求助,发生费用可由学校先行垫付。
4、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