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10   浏览次数:258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97696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炉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10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氯;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定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负责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员,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污垢腐蚀情况对污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分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水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