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宿舍楼管理员 | | | №:07 | 序号 | 岗位职责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原因 | 得分 | 1 | 每天上、下午分别进行一次楼内外公共区域卫生全面打扫,做到地面见本色,楼梯窗台等无积尘,楼道无积水,墙面和卫生间瓷砖清洁,水房卫生间无污水外溢,楼内垃圾及时清理。 | 卫生打扫不达标准,每处扣2分; 楼梯、楼道、水房、卫生间、楼周卫生区未打扫,每项扣10分; 卫生间污水外溢,扣20分; 寒、暑假学生报到前两天,卫生打扫不达标准,每次扣20分。 | 20 | | | 2 | 每天早、中、晚清楼三次,确保清楼后宿舍楼内没有学生无故逗留,严格履行封楼期间学生凭系学管签发证明进楼的管理规定。 | 上课封楼期间,清楼不净或有学生违规滞留宿舍楼内,每人次扣5分; 非本校师生或无关人员进入宿舍楼,每人次扣10分; 他人未经许可进入异性宿舍楼,每人次扣20分; 封楼期间学生未凭系学管签发证明进楼,未及时制止的,每人次扣10分。 | 20 | | | 3 | 每天早、中、晚对宿舍楼内外各巡查至少一次,确保宿舍楼安全,杜绝失盗和火灾等隐患,及时发现学生不出楼、纠纷、打架、吸烟、违规用电、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按规定处理并记录。 | 未按要求巡查并记录的,扣20分; 当班《交接班日志》未及时记录的,扣10分; 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纪行为,未及时处理或上报的,扣10分; 因巡查不到位致使宿舍楼内发生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的,扣20分,并追究当班楼管员责任。 | 20 | | | 4 | 随时检查宿舍楼内及楼外附属设施、公物损坏情况,接受学生报修并到场查验,及时、规范提交报修单,协助维修。 | 公物设施损坏,当班未发现并记录或报修的,扣10分; 无故不接受学生报修,推诿搪塞的,扣20分; 报修、验收不到现场查验的,每次扣10分; 提交报修单不及时致使学生多次报修或投诉的,扣20分; 提交报修单不规范或有明显错误的,扣5分。 | 20 | | | 5 | 按规定开、锁楼门,停、送宿舍楼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 学生上课封楼后未拉闸停电,每楼每次扣10分; 未按规定时间开、锁宿舍楼门,每次扣10分; 因工作疏忽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扣5分。 | 10 | | | 6 | 按规定办理学生入住、调宿、退宿的房间清扫、公物交接、验收等手续。 | 未按规定办理学生入住、调宿、退宿的,每次扣5分; 退宿后的宿舍未及时清扫的,每间扣5分; 不进行公物交接验收和登记的,每次扣5分。 | 10 | | | 检查人: | |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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