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人考核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次数:1106
 

项目:食堂承包人

 

 

№:19

序号

岗位职责

管理办法

1

食堂承包人必须具有为学生搞好餐饮服务的理念,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安全卫生的饮食服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5人以上投诉食品不卫生,发生中毒事件,经查实者,给予1000-5000元罚款,并负责学生的医疗费用,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者,取消其承包资格,其承包保证金一并扣除。

因食品不卫生,在加工和出售过程中如有蚊蝇等异物,一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200元。

因工作人员不按规范要求着装、戴口罩、手套等,每人每次罚款10-50元。

前后场公共卫生不达标,食品没有摆放到相应位置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餐具没按要求洗刷消毒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饭菜价格不公示,乱涨价,利润率超过30%(教师餐厅如有利润),每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就餐不能及时供应,引起混乱影响极大者,给予1000-5000元处罚,直至取消其承包资格。

不按规定使用留样柜并做好记录者,每缺少一次罚款100-200元。

如因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出现其他学生投诉事件,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

在售饭窗口如有职工和学生发生争执,态度恶劣者,每次扣罚50-100元。

如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出现用气用电等造成不安全事故,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除追究承包人的赔偿责任外,另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2

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每发现一次未落实到位者,给予100-200元罚款。

3

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发现一人无健康证上岗者,给予200元以上罚款,并立即予以辞退无健康证人员。

4

在承包期间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固定设施,水电线路,电控设施等,不得私自改动,变更用途。

如有违反,除限令恢复原貌外,将给予200元以上的处罚。

5

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私自转包外人。

如有转包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承包资格,承包保证金不予返还。

6

承包人应服从管理,不得私自采购集控食材或霉烂变质食材及三无食材。

如有发现又拒不整改并造成恶劣后果者,除处以1000-5000元罚款外,将取消其承包资格。

检查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