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目标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宿舍公物报修等服务流程,配合和支持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设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
二、 主要内容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楼管员、楼长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校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宿舍供用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宿舍供电要严格按照上级和校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的现象;
2.宿舍管理人员(含楼长)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调整供电时间,不得对影响安全用电的行为隐瞒不报、随意处理;
3.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安排维修。
4.维修人员对学生宿舍电器方面的维护和检修要按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5.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因违反用电管理规定而引起火灾的要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6.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超额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校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学生宿舍配有专职楼管人员24小时值班,宿舍内如发生意外事故,楼管员根据预案组织学生撤离,并及时上报学校及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减少人为损坏造成的资产流失,更好地为住宿学生服务,同时教育广大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提供给学生在宿舍(楼)内使用的公共物品和设施,均属学校资产,因学生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
2.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故意损坏、挪用宿舍(楼)内任何公物,对因违反学校规定而致公物丢失、损坏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3.学生不得破坏宿舍楼内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灯、紧急出口指示牌等),一经发现,将交由保卫处处理。
4.每学期初,宿管中心在学生入住前,将宿舍内应配备、应维修的公物、设施配备齐全,维修完善后,交由学生验收后使用,并由学生和班主任在公物完好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超过一周未配合验收的视为认同物品无损坏。
5.学生验收签字后,宿舍内除易损易耗品外的公物损坏,确系学生人为原因造成的,均需由损坏责任人按规定缴纳公物赔偿费用。在维修或更换完成后,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收或赔偿。
6.学生应爱护宿舍区除房间以外的公共区域的公物和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能找到直接责任人的,将由其按规定赔偿;无法找到责任人的,视情况,由本宿舍、本楼层住宿学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7.每学期末,学生放假离校前,宿管中心提前一周启动宿舍验收、维修工作,会同班主任按学期初学生签字确认的公物完好验收单对宿舍内公物进行验收,如有丢失或损坏,将按寝室统计至下学期初集中赔偿。学生不予配合验收的,将按假期实际维修发生量核算赔偿费用。
8.学生毕业离校时,需持离校手续单到宿管中心核实住宿期间公物损坏、赔偿情况,未缴清公物损坏赔偿金的,不予盖“公物验收”章(签字无效),同时通报给学生处,不予核准离校手续,不予发放毕业证。
9.后勤公司按宿舍定期统计汇总维修量,按价目表核算应赔偿费用,发到各系由学管安排班主任代收赔偿金,集中交至后勤公司。
10.后勤公司代收宿舍公物损坏赔偿费用,由专人对钱、票进行管理,对缴纳的每一笔赔偿金均需当场开具收据并盖章,定期将所收款项及票据上交学校财务处,并将对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1.后勤公司定期将学生宿舍损坏公物及赔偿金收缴情况统计上报分管校领导,并将报请学生处、系学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进行协助处理。
1.入住:新生或调宿班级学生持系学管开具的《住宿通知单》,对照宿管中心开具给楼管员的住宿房间安排表,到指定宿舍住宿,押防盗门锁钥匙或领取挂锁钥匙。
2.公物交付:学生入住后,该班班主任到宿舍对原有公物完好情况进行验收,楼管员现场查验,在《公物交接验收登记簿》上“入住交付记录”栏逐项记录公物完好情况,同时登记房号、系别、班级、班主任、入住日期、当班楼管员、宿舍成员,验收日期,并由班主任和室长签字确认,每宿舍一张,存档。入住一周内不签字则视同认可楼管员
3.原有损坏维修:公物交付时原有公物损坏,由楼管员如实填写《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报修单》,上报维修中心并督促尽快维修完善,将修复情况记录在“原有损坏修复情况”栏,不收赔偿金。
4.公物使用保管:学生宿舍内床铺、橱柜、蚊帐杆等物品属个人使用保管,其它物品属宿舍全体成员共同使用保管。学生应爱惜所有公物设施,正确使用,如有损坏,除自然损坏外,需照价赔偿。
5.损坏公物报修、缴费:入住期间,对公物交付并对原有损坏进行修复后出现的宿舍内公物设施损坏,由使用保管人或室长到楼管员处填写《学生宿舍公物损坏维修申请单》,楼管员现场查验,对报修属实的,通知学生到后勤公司办事员处按《学校公共物品、设施赔偿制度》核定的宿舍公物损坏赔偿价目表缴纳赔偿金,将缴费收据交楼管员,楼管员填写《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报修单》,上报维修中心维修。口头申请维修或室长未填写《申请单》并签字的,楼管员不予报修,不予安排维修。对经查验确属自然损坏的项目,不通知学生缴费,直接报修。
6.损坏公物维修:宿管中心将各楼交来的《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报修单》汇总后报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按先急后缓的顺序派工维修。维修结束,维修人员将维修或更换用料记录在“维修情况”栏,楼管员现场查验,对维修完善的项目,逐项签字确认。
7.维修后学生验收:损坏公物维修结束,楼管员现场查验属实后,找报修宿舍原报修人或室长在《学生宿舍公物损坏维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8.急修:宿舍公物损坏后学生不愿缴费维修但确影响到住宿安全的,或跑水漏电等确需急修的,楼管员接到学生报修或清楼巡查时发现后,直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报修单》,上报维修中心维修。维修结束,在《公物交接验收登记簿》上该宿舍“住宿期间损坏赔偿记录”栏记录报修、修复和赔偿情况。
9.调宿公物验收:学生持《学生宿舍退宿/调宿公物验收单》到宿管中心值班室缴纳公物损坏赔偿金并盖“公物验收”章后,再持此单到新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公物交接验收等手续。
10.学期末验收:楼管员在学期末按规定会同班主任对该班宿舍公物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后勤公司宿管中心宿舍公物期末验收登记表》,需班主任签字确认。宿管中心汇总后报维修中心集中安排假期维修。下学期开学初,对已维修完善的项目,按系别、房间号进行登记汇总,核算赔偿费用,报相关系学管收缴公物赔偿金。班主任不到宿舍验收并签字的,视同认可楼管员验收情况。
11.离校验收盖章:学生毕业、实习离校或调整宿舍时,持《离校手续办理清单》到所住宿舍楼值班室申请验收宿舍公物,楼管员现场查验公物完好情况,逐项如实填写《学生宿舍退宿/调宿公物验收单》交学生,学生持此单到中心值班室缴纳公物损坏赔偿金,中心主任开具正式收据交学生后,在《离校手续办理清单》上盖“公物验收”章。凡走读生(不住校)须由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办理清单》上注明“该生走读”,否则不予盖章。
按照学校对学生宿舍管理的要求,宿舍内务、卫生由系学管会同宿管人员定期检查、评比,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文明楼的基本依据。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检查项目:
1.床铺(个人)42分
2.家具(个人)8分
3.公共物品、设施8分
4.门窗7分
5.墙壁5分
6.地面5分
7.套间公共卫生25分
二、检查标准:
1.床铺(42分)
满分:床上物品洁净,叠放整齐,放置到位,床上无堆、挂物品,鞋子成直线整齐摆放。
扣分:
(1)不叠被子每床扣3分;
(2)叠被不标准每床扣1-2分;
(3)被子或枕头放置不到位每床扣2分;
(4)床单、枕头、被罩不平整每床扣1-3分;
(5)床上有堆、挂物品或无蚊季节挂蚊帐每床扣1-3分;
(6)床下鞋子摆放不整齐每床扣1分。
2.家具(8分)
满分:桌、凳、物架、橱柜干净无损,用品摆放整齐,凳子整齐摆放桌下,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架上脸盆洁净,摆放整齐无杂物。
扣分:
(1)桌、凳面有灰尘或水,每张扣1分;
(2)桌凳、桌面用品摆放不整齐,每张扣1分;
(3)桌凳、橱柜面污损或刻划,每张扣2-3分;
(4)家具配件损坏或自添配件,每件扣2分;桌、凳不在室内每张扣5分;
(5)盆架较脏或盆架上放置其他物品,扣2分;
(6)脸盆不干净或有脏衣服、脏水,每只扣2分;
(7)插座破损、脱落,每只扣2分。
3.公物用品(8分)
满分:公共物品、设施、牙具、毛巾、衣服、饭盆、纱窗等放置整齐有序,齐全无损。
扣分:
(1)公物、用品不干净或放置不整齐、不到位,每件扣1分;
(2)窗台上摆放物品多或杂乱,扣1-2分;
(3)门窗、玻璃、灯具、开关等物品及配件破损或丢失,且未报修,每只扣2分;
(4)无值日制度,扣3分。
4.门窗(7分)
满分:门面、门(窗)框、窗台等洁净无损,玻璃明亮。
扣分:
(1)门窗脏,扣2-7分;
(2)玻璃、门面、门(窗)框、窗台等有明显污迹,每处扣1-3分;
(3)窗帘、纱窗较脏,扣2-3分;
(4)门窗上粘贴报纸等物或门面上有鞋印、球印,每处扣5分。
5.墙壁(5分)
满分:墙壁洁白,干净无损,文化布置健康向上,和谐统一。
扣分:
(1)墙上有明显的灰尘、污迹或蜘蛛网,每处扣1-2分;
(2)墙上有鞋印、球印、墨迹,每处扣5分;
(3)张贴内容消极的字画或明星模特画,每幅扣2分;
(4)贴、挂的字画或其他装饰物零乱不整洁,扣1-2分;字画脱落,每处扣1分;
(5)墙上钉铁钉(窗帘用除外)或用糨糊、胶水贴字画,每处扣3分。
6.地面(5分)
满分:地面(包括床下)洁净,无废弃物,无痰迹。
扣分:
(1)地面很脏或堆有垃圾,扣5分;较脏扣3分;
(2)有明显的泥垢、沙土、积水、纸屑等扣3分;
(3)有痰迹,每处扣1分;两处以上扣2分。
7.套间公共卫生(卫生间)(25分)
满分:卫生间整洁,墙壁、隔板、门窗等干净无损;卫生间水池、便池清洁,下水道通畅,清扫工具整齐摆放一处。
扣分:
(1)门窗、灯开关、水龙头、落水口等公物损坏且未报修,每处扣2-4分;
(2)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扣2-3分;堆、挂非清扫工具,每件扣1分;
(3)水池、便池或相连台、壁有明显污迹,扣1-3分;
(4)水池、便池未冲刷干净,扣2-5分;
(5)水池、便池下水堵塞,扣5分;
(6)纸篓很脏或满而未倒,每只扣2分。
三、其它说明:
1.每项最多扣完应得分,不倒扣分。
2.闭门3分钟叫而不开或私自换锁的宿舍不予检查,室内以30分计。
3.检查过程中,出现对检查人员不礼貌行为的宿舍将酌情扣10-30分,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请同学们按照要求认真学习、遵行下发的《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和《关于校园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同时特别注意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学生在宿舍(楼)内严禁吸烟。宿舍管理人员、校、系学生管理部门、保卫处将随时对学生在宿舍内吸烟情况及室内烟头、烟盒情况进行检查,违禁的学生第一次予以50元罚款,第二次开始予以100元罚款,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学生在窗外晾衣绳上晾晒衣物、被褥时,一定注意不要平搭在两根晾衣绳上,以防楼上滴水,或被扔下的烟头引燃。住上层的学生在晾晒衣物时,注意让滴水避开下层正在晾晒的衣物。任何学生不得上到楼顶天台晾晒衣物。
3.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楼道内应急灯、紧急出口指示牌、卫生间冲水箱感应器插座上取电。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明火。
4.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倒剩饭菜或扔烟头等任何物品,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5.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要,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6.宿舍在正常上课时间段内封楼。清楼和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楼)内逗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闯入宿舍楼。
1.为学生服务热情,主动,态度良好;
2.热心为学生解决困难,解答问题,不推诿,遇事不与学生争执;
3.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4.工作责任心强,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行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打扫卫生认真,及时,安排学生值周得当;
6.认真记录、查验学生报修,并及时送交维修人员;
7.工作期间使用文明用语,无脏话,不训斥学生;
8.不私自安排学生帮自己做事,不私自罚款,遵守廉政纪律;
9.按时停、送水电,开、锁楼门,为学生提供便利;
10.不私拿学生物品,不在宿舍楼内捡拾废品。
三、 典型案例
暂无
四、 学生怎么做
学习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公物设施,配合和支持宿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