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第二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2022年9月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支部书记隋西凤首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部分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20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有关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论述的节录,并要求大家在集中学习之外,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网络平台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增强学习实效。
会议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微信已成为工作生活中常用沟通方式的当下,对党员的网络生活提出了严格要求。他强调微信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时一定要注意不能发7类信息,明确此类违纪的处分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规范使用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的警示教育。
按照学院党委安排,隋西凤书记宣读了苏安院党宣【2022】9号文件《关于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微信群内发不雅动图的通报》。之后,郑某亮同志作了认真的会议检讨,认识错误态度诚恳,反思深刻。隋书记对其检讨作出点评,既教育了本人,又警示了大家,同时重申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中心切实加强对微信、QQ等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即日起开展隐患排查,进行自查整改和清理整顿。
云龙校区党员由苏涛副主任主持在分会场开展了本次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
(文/图 隋西凤 丁威,审核:张成东)

